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树立规范意识,发挥各教学单位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各教学单位设立教学督导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员构成
1. 各系部督导组组长原则上应由系部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担任,成员一般不超过本部门专任教师总数的10%,但最多不超过5人,一届任期为两年。
2、系部教学督导员主要由各系部在岗教师担任,原则上应为教学水平高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产生程序及工作权责
1、各系部参照《天博集团app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试行)》(河环院字〔2018〕48号)中校督导委员产生方式,制定本单位聘任条件、程序,形成督导组人员名单,经系部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报学校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工作权责、工作要求等,按照《天博集团app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试行)》(河环院字〔2018〕4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开展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将拟定名单报送学校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楼202),经学校督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联系人:王博 电话:13643365689 7523168
教务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