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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事迹宣传,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冀教就创中心〔2022〕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优秀事迹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指县及县以下真钱在线大厅v9.4.4(武器)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金沙体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2022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需要有较为突出的创业事迹,推荐材料中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金沙体育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征集要求

1.各系需做好事迹宣传推广工作,切实推荐具有代表性和竞争力的人物参评,按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和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类别分别推荐符合要求的人物事迹案例,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并于4月1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word文档,以及1-2张人物照片和事迹word文档报送学生工作处张老师,联系电话:7815803。

2.要求事迹材料内容真实可靠,语言文字表达精炼、准确、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客观描述当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故事,能够充分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三、评选方式

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老师组成评选小组,从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三个主题,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的优秀人物事迹将在我校就业服务信息网和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同时,将推荐参加河北省“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参评。


附件1.“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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